近年来,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频发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不断加大打击犯罪力度,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,维护网络空间清朗和社会安全稳定。 2025年前三季度,全国检察机关指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100余起,4400余人。检察官侦查发现,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现一些新特点、新趋势,值得关注。一是根据“市场需求”,瞄准特定对象,有针对性地获取公民个人信息。一些犯罪分子密切监视“黑灰产品市场”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需求,Hunt cl有针对性地整理、分析公民个人信息,形成专业化数据服务商,为下游犯罪提供定制化支撑“原材料”。例如,检察院办理的韩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。韩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汽车追踪业务,业务遍及全国。他们通过侵入各大停车平台的软件系统,非法获取车辆进出停车场的位置信息数据。他们在未经车主许可的情况下,安装人GPS搜索车辆内隐藏的地方,获取他人的行车信息并向“客户”提供。二是犯罪技术不断更新,犯罪手段更加巧妙、隐蔽。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爬虫、木马病毒、渗透工具等黑客技术对各种系统进行攻击窃取公民个人信息,批量获取并出售,牟取非法利益。部分个人信息被出售、用于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。例如,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。王某等人成立公司,并与周某在缅甸通过求职渗透多家企业,植入木马病毒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,窃取受害企业存储的网购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。部分个人信息被出售给海外诈骗团伙,并与多起电子诈骗案件有关。第三,网络“拆箱”助长网络暴力增多,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。网上“拆箱”行为的目的各有不同。 “开箱”演员非法获取通过“社会工程数据库”(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收集公民个人信息而建立的数据库)窃取他人隐私信息,并传播和引导网民进行攻击和滥用,给社会、个人和网络生态造成了严重危害。一些网络暴力不断升级,侵犯受害者的现实生活。比如检察院办理的赵某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。因受害人与其喜爱的主播不和,赵某伙同他人通过搜索“社工数据库”、利用系统漏洞攻击网站等方式,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。他还在自己担任管理员的聊天群中无意中公开了受害人的隐私信息,编辑发布谩骂、侮辱、谣言、诽谤等违法犯罪信息,利用网络实施网络暴力。网友们侮辱受害人社交媒体账号的网友,通过短信、电话轰炸、线下跟踪骚扰等方式,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、工作和财产安全。下一步,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,保护公民权益;严查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泄露源头,加强实施双向衔接,全链条破解黑灰产业链;充分发挥诉讼中公共利益检察职能,依法保护公共利益,推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多元化、共治;继续加强案例阐释、运用案例的解读,促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确的发展树立行为价值导向,凝聚全社会保护公民个人信息、维护信息安全的共识。同时,检察机关铭记: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,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处理、传输他人个人信息,不得非法买卖、提供、披露他人个人信息,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。广大群众也应增强自我保健意识,提高警惕。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,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,维护公民合法权益。